龙源电力: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8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7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召开 2023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 9:15-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c 幢)3 层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 会议主持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宫宇飞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情况汇总
代表有表决权 占有表决权股 代表有表决权 占有表决权股 代表有表决权股 占有表决权
项目 人数 股份数量 份总数比例 人数 股份数量 份总数比例 人数 份数量 股份总数比
(%) (%) 例
(%)
A 股 1 100 0.000003 3 204,588 0.005890 4 204,688 0.005893
H 股 1 1,890,508,883 54.428742 0 0 0 1 1,890,508,883 54.428742
合计 2 1,890,508,983 54.428745 3 204,588 0.005890 5 1,890,713,571 54.434635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董事唐坚先生、唐超雄先生、马冰岩先生及
赵峰女士因公请假;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刘晋冀先生、郝静茹女士因
公请假;纪委书记郭爱军先生、副总经理丁鶄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2
四、提案议案表决情况
1.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股东性质
序号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普通决议案
A 股 202,288 98.827484 2,400 1.172516 0 0
《关于增加国
电龙源吴起新 H 股 1,884,355,116 99.735359 5,000,000 0.264641 1,153,767 0
1.00 能源有限公司
合计 1,884,557,404 99.735261 5,002,400 0.264739 1,153,767 0
资本金的议案
A 股中小股
》 202,288 98.827484 2,400 1.172516 0 0
东
注:在计算议案投票结果时,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
表决权的票数。
2.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数通过。
提案 1.00 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以下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602,432,800 股。
关联股东 2: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
股东的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12,238,141 股。
关联股东 3: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
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93,927,2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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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见证情况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秦季红律师、管玉倩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3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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