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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源电力: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11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2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11 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龙
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规定,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11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董事
意见。
    一、关于订立 2024-2026 年综合产品和服务购销框架协
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订
立 2024-2026 年综合产品和服务购销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日
常生产和运营需要,该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
原则,协议金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与
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要求。
    二、关于聘任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按照《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聘任审计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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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查。
    经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
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信息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境内
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审核依据充分完整,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审计师,同
意有关其酬金安排的建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魏明德 高德步 赵峰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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