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查阅了杨学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1、杨学军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辞职的原因与实际 情况一致。杨学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杨学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独立董事:刘云平、李磊、肖鹏程、华萍、叶建武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