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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黄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26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43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说明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
利的所得税影响的 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
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 《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
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
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
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
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
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

    4、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
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