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9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情况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期间,指定由公司董事曾华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华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 3 个
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
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因此,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自 2023 年 8 月 24 日起,由公司董事长
邹新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
公告。
二、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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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22883999
传真:020-22883999
电子邮箱:ir@bo-en.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中段播恩集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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