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0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3-45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事项详见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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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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