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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17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27,558,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128,267,437.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7,558,12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

    咨询联系人:石海宏

    咨询电话:0851-85218945
传真电话:0851-8521892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