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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4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
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
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均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
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截止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33,367.8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9.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
保。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不
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除公司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对上述控股子公
司提供相应担保。
       上述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况。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 26,000.00 万元,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候选人的经历及相关背景,我们认为苏春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胜任董
事职务的能力。未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苏春辉女士成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对《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认为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
险状况,未发现其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风险评估报告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祝韻、李晓冬、王冠、程亭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