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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交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7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将影响公司因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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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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