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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交科: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08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10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7 日(星期四)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2023 年 12 月 7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 598 号 6 号楼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申屠德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计 26 人 , 共 计 代 表 股 份
1,400,082,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3.867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 1 -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1,194,342,472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5.9515%。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浙江六和
律师事务所列席见证。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
股份 205,739,52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915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24 人,代表股份 109,548,87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21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3,633,10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60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5,915,7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12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8,6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981%。反对 1,259,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00%。弃权 166,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8,122,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982%;反对 1,259,78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1500%;弃权 166,32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1518%。
    根据表决结果,杨剑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高美娟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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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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