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2023-12-15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3-L06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刊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3-L059)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持有本公司 19.06%股份的股东王健先生提交
的《关于向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相关提案内容介绍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二、提案人资格和提案时间合规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
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王健先生持有公司 70,094,
6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6%,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及
提案时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
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向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