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及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
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张杰、朱良保、叶玲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