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关于拟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3-019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相关事项。鉴于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9-2022 年累计完成的业绩较累计承
诺业绩相差 0.40%,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补偿义务人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
需要需 要对 公司 现金 补偿金 额为 3,982,649.43 元, 应补 偿股 份数量 合计
1,533,774 股(补偿股数不足 1 股的,按 1 股计算),并补偿的股份在业绩承诺
期间对应的现金分红应在扣除相应税款后返还给公司 ,应退回分红款共计
536,820.90 元。公司将分别以 1 元的价格向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
惠回购股份 1,039,589 股、296,511 股、197,674 股,合计 1,533,774 股。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的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注册资本将由
618,222,829 元减少至 616,689,055 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1 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
2.申报地点暨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
28 号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7500
联系电话:0576-86183925
电子邮箱:wbdzy@wepon.cn;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