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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德: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2023-07-04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3-027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 28 号,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24 日。
    8.出席对象:
    (1)2023 年 7 月 2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关于选举赵守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庄惠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刘同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韩彬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王天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林红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2.01     《关于选举周岳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李杨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2.03     《关于选举张彦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的议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3.00                                                       √
             案》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4.00                                                       √
             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
事项的参与度,前述第 1-4 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进
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 年 7 月 2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 28 号公司证券部办公
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
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股东登记表》(附件二)采取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次会
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吕佳怡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6183899、86183925
   传真号码:0576-86183897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 28 号
   邮 编:3175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
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082
    投票简称:万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若选举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3年7月28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7月28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万邦德

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现登记参加万邦德医药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万邦德医
    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
    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
    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同意票数
 提案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1.00                                                 应选人数 6 人
             案》
             《关于选举赵守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1.01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庄惠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1.02                                                      √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同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1.03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韩彬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1.04                                                      √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天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
 1.05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红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1.06                                                      √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2.00                                                 应选人数 3 人             --
             案》

             《关于选举周岳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
 2.01                                                      √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杨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2.02                                                   √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彦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
 2.03                                                   √
             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
                                                        --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提案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0                                                   √
             的议案》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4.00                                                   √
             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上述非累积表决事项,委托人在“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下
    打“√”表示选择,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累积表决事项,委托人在“同意
    票数”栏填写具体票数。
           2、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