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小荣2023-06-30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王小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主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其他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
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
力,积极参加了 2022 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
部按时出席了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合
理化的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重大经营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2022 年 3 月 31 日第九届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 同意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18 日第十届 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的
2 同意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独立意见
1
2022 年 4 月 28 日第十届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3 同意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第十届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4 同意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意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第十届
5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2 年 8 月 24 日第十届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6 同意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17 日第十届 关于拟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前认可的独
7 同意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17 日第十届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8 同意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见
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成员,严
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
披露过程中,按照证监会文件要求,积极与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沟通,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财务
报表及会计师初审意见的财务报表,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进行了审阅,对
公司高管薪酬发放进行了审阅。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认真审阅议案,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关注公司
战略规划及执行情况,董事会议的执行情况。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
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2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
要的监督审核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及时了
解。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及治理工作,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各项资料,按时出席和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
议案等资料并提出相关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认真学习监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对
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
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
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 2022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
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述职人:王小荣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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