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鑫:监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更正后)2023-05-0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的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作为吉林紫鑫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月 28 日出具了中准专字[2023]第 2118号无
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吉林紫鑫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准专字
[2023]2229号。公司董事会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
下:
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的内容。
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
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