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鑫: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程岩)2023-06-08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充分的尽职调查,我们对
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提名张剑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
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我们同意将张剑杰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程 岩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