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 122,400 万元,占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88.74%;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
币 45,547.38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0.23%。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科陆”)拟
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含)3,6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授信额度,为更好地推动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利益
最大化,公司拟为宜春科陆上述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全额
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
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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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路 35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涵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储能电池、储能电池包PCAK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储
能系统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
理(拍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宜 春 科 陆 总 资 产 819,438,337.33 元 , 总 负 债
729,582,040.53元,净资产89,856,296.80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0,376,157.13
元,营业利润-4,045,464.22元,净利润-2,481,126.00元。(已经审计)
截 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 宜 春 科 陆 总 资 产 1,152,539,240.37 元 , 总 负 债
1,066,774,808.59 元 , 净 资 产 85,764,431.78 元 ; 2023 年 1-3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1,540,988.73元,营业利润-5,451,914.19元,净利润-4,091,865.02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融资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融资机构 融资金额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期限
不超过(含)3,600
汇丰银行(中国)有 全额连带责任担 债务期限届
宜春科陆 公司 万美元(或等值人 2年
限公司 保 满后三年止
民币)
公司拟对被担保方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公
司下属子公司与相关融资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
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是为了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其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
关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
人民币122,4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8.74%;实际发生
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45,547.38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0.23%。连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为
147,895.56万元(其中美元按2023年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折算),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8.06%;其中,实际发
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45,547.38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0.23%。
上述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委
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24,300万元贷款已到期,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不能清偿该笔贷款,债
权人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全额担保责任,公司已与债权人诉前和解,
签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
需要,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
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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