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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高科: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13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7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 股 东 大 会审 议 通 过权 益 分 派方 案 情 况
     1、 宏 达 高 科 控 股 股 份 有限 公 司(以 下简 称 “公 司”)2022年 年度 权 益分派
方 案 已 获2023年5月25日 召 开的 公 司 2022年年 度 股东 大 会审 议 通过 ,股 东 大会
决 议 公 告已于 2023年 5月26日刊 登在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和《证
券 时 报》。
     2、 自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披 露至 实 施期 间 公司 股 本总 额 未发 生 变化 。
     3、 本 次实 施 的权 益 分派 方 案与 股 东大 会 审议 通 过的 权 益分 派 方案 一 致。
     4、 本 次实 施 权益 分 派方 案 距离 股 东大 会 审议 通 过的 时 间未 超 过两 个 月。
     5、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方 案按固 定 总额 的 方式 分 配, 以 公司 现 有总 股 本
176,762,528股为 基 数 ,向 全 体股 东 每10股 派1.00元人 民 币现 金( 含税 ),分派
总 金 额 为17,676,252.80元 。


二 、 权 益 分 派方 案
     本 公 司2022年 年 度 权 益 分派 方 案为 : 以公 司 现有总股 本176,762,528股 为
基 数 ,向 全体 股 东每 10股派1.00元 人 民币 现 金( 含税; 扣 税后 , QFII、 RQFII
以 及 持 有 首 发前限 售 股 的个 人 和证 券 投资 基 金每 10股 派 0.90元 ;持 有 首发 后
限 售 股 、 股 权 激 励 限 售 股及 无 限售 流 通股 的 个人 股息 红 利税 实 行差 别 化税 率
征 收 , 本 公 司 暂 不 扣 缴 个人 所 得税 , 待个 人 转让 股票 时 ,根 据 其持 股 期限 计
算 应 纳 税额【 注】;持有 首 发后 限 售股 、股 权 激励 限 售股 及 无限 售 流通 股 的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所 涉 红 利 税 ,对 香 港投 资 者持 有 基金 份额 部 分按10%征 收 ,对 内
地 投 资 者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部分 实 行差 别 化税 率 征收)。
     【 注 : 根 据 先 进 先 出 的 原则 , 以投 资 者证 券账户 为单 位 计算 持 股期 限 ,


                                             1
持 股 1个 月 ( 含 1个 月 ) 以内 , 每10股 补缴 税 款0.20元 ; 持股 1个 月以 上 至1年
( 含 1年 ) 的 , 每10股 补缴 税 款0.10元; 持 股超 过 1年 的 ,不 需 补缴 税 款。】


三 、 股 权 登 记日 与 除 权除息 日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股 权 登 记 日为: 2023年 6月 19日, 除 权除 息 日为 : 2023年 6
月 20日 。


四 、 权 益 分 派对 象
     本 次 分 派对 象 为:截止 2023年 6月19日 下 午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收市 后 ,在 中
国 证 券 登记 结 算有 限 责任 公 司深 圳 分公 司( 以下 简 称“中 国 结算 深 圳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公 司 全 体 股东 。


五 、 权 益 分 派方 法
     1、 本 公 司 此 次 委 托 中 国结 算 深圳 分 公司 代 派的现 金红 利 将于 2023年6月
20日 通 过 股 东 托 管 证 券 公司 ( 或其 他 托管 机 构) 直接 划 入其 资 金账 户 。
     2、 以 下 A股 股 东 的 现 金 红 利由 本 公司 自 行派 发 :

        序号                     股 东 账号                       股 东 名称

           1                     01*****155                        沈国甫
           2                     01*****528                        毛志林

           3                     00*****660                        李    宏

           4                     00*****992                        白    宁

           5                     01*****761                        马月娟

     在 权 益 分 派 业 务 申 请 期 间( 申 请日2023年6月12日 至登 记 日2023年6月 19
日 ),如因 自 派股 东 证券 账户 内 股份 减 少而 导 致委 托 中国 结 算深 圳 分公 司 代派
的 现 金 红 利 不 足 的 , 一 切法 律 责任 与 后果 由 我公 司自 行 承担 。


六 、 咨询机构
     咨 询 地 址 : 浙 江 省 海 宁 市许 村 镇建 设 路118号 公司 董 事会 办 公室
     咨 询 联 系 人 :沈 婷 婷


                                              2
    咨 询 电 话 :0573-87566909
    传 真 电 话 :0573-87552681


七 、 备查文件
    1、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确 认 有关 分 红派 息 具体 时 间安 排 的文 件 ;
    2、 公 司 2022年 年 度 股 东大 会 决议 ;
    3、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第十 六 次会 议 决议 。


    特此公告。


                                                宏 达 高 科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司董 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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