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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芭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0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久安会计师事务
所”或“久安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
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请久安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
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
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本事项的审议
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悦娟、徐佳、李伟相
                                                                   2023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