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 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本事项涉 及的相关资料予以核查,我们认为本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 帮助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 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谷秀娟 马 洁 董一鸣 2023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