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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5-2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
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收购合肥和荣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和荣”)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意见如
下:

    1、公司本次收购合肥和荣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张兴元先生、李明先生、
廖原先生,合肥和荣控股股东张兴元先生与禾盛新材实际控制人赵东明先生具有
亲属关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履行内部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2.公司本次收购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其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本次收购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合肥禾盛收购合肥和荣 100%股权事项,并同意将本次
收购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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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彭   陈




                 刘雪峰




                 俞   峰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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