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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电缆: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3-017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102 号福建南平太阳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
共 12 人,代表股份 387,424,3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56,667,000 股)的比

例为 58.9986%。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260,667,845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39.695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

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126,756,499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3030%;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共 5 人,代表股份 21,975,4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34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高级管

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

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87,418,844                       99.9986%

       反对           5,500                          0.0014%

       弃权             0                            0.0000%
        (二)审议批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87,418,844                          99.9986%

        反对                 5,500                                0.0014%

        弃权                   0                                  0.0000%




        (三)审议批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87,418,844                          99.9986%

        反对                 5,500                                0.0014%

        弃权                   0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87,418,844                          99.9986%
        反对                 5,500                                0.0014%

        弃权                   0                                  0.0000%




        (五)审议批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87,423,344             99.9997%             21,974,461              99.9954%

反对       1,000                   0.0003%             1,000                 0.0046%

弃权           0                   0.0000%               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87,418,844               99.9986%           21,969,961              99.9750%

反对       5,500                  0.0014%               5,500                0.0250%

弃权           0                  0.0000%                 0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下半年及 2024 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融资的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87,418,844                            99.9986%
        反对                5,500                                 0.0014%

        弃权                  0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87,418,844               99.9986%           21,969,961              99.9750%

反对       5,500                  0.0014%               5,500                0.0250%

弃权           0                  0.0000%                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87,418,844                            99.9986%

        反对                5,500                                 0.0014%
       弃权                  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87,418,844               99.9986%        21,969,961              99.9750%

反对     5,500                   0.0014%            5,500                0.0250%
弃权          0                  0.0000%             0                   0.0000%


       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

  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