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峡股份: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5-31  

                                                       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海南海
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
充分讨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
权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5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
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二、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资格,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五、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优化薪酬与考核体系,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稳定和吸引人才,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业绩,实现
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2023年5月30日为授予日,并以
5.32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授予2,321万份股票期权。
  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临时)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专用。)


    独立董事签字:



    胡正良                  王宏斌




     黎青松                 胡秀群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