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所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10-28
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202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表》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为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地,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效益提升,
公司拟定了《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202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表》,作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考核及薪酬发放的依据。
(二)《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202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表》的制定符
合年度公司内外部经营市场环境实际情况,能有效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
性。
(三)同意公司《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202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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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所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专用。)
独立董事签字:
胡正良 黎青松
胡秀群 王宏斌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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