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2023 年 8 月)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10 名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设董 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2 名。 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2 名。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