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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创高新: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31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
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6 日;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吕华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 1 )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股 东及股 东代 表共计 5 人,共 计 代表股份
224,532,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036%。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214,333,10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9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19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13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10,19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1%。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余彦霖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19,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19,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19,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19,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5%;反对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19,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519,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5%;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5%;反对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19,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19,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5%;反对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19,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
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余彦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