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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创高新: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08-09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51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45),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 交易 所互联 网投票系 统进 行网络 投票的时 间为 :2023 年8月15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8 月 8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
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高攀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吕华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高庆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郝立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钱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彭雅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张志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沈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彭海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何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张晶晶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议案 1 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 6 名;议案 2 为累积投票议案,应
选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3 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议案 1—3 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4-6 为普通议案,
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29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对议案 1-2 的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五
楼董事会工作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
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 年 8 月 10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3
    联系人:周琴、吴荻         联系电话:027-87617400
    传真:027-87617400         邮编:430223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77”,投票简称为“国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
   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
                     累积投票提案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高攀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吕华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高庆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郝立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钱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彭雅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张志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沈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彭海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何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张晶晶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

                                                7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
      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
      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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