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3-05-12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5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
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应选人数(2)人
关于选举田佰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
1.01 √
案
1.02 关于选举童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
3.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23年5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提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3、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
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
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的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0
2、投票简称:杭氧投票
3、提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表码表中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
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总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
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1.00
应选人数(2)人 选举票数(票)
立董事的提案
关于选举田佰辰先生为公司第七
1.01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关于选举童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1.02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2.00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
3.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
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
(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