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11-2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
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杭氧股份增加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氧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获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
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预计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90)。根据公司
实际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同意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杭州杭氧钢结构设备安装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钢结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500万元。
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191,615,874.84元,本
次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增加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0.31%,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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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加 后
增加预计
关联交 原预计关 预 计 关 截 至 披 露日本年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人 易定价 联交易金 联 交 易 度已发生金额(万
别 内容 金额(万
原则 额(万元) 金额(万 元)
元)
元)
向关联人采
杭 州 杭氧
购原材料、
钢 结 构设 特 种 钢 结
配 件和设 协议价 12,500.00 2,500.00 15,000.00 11,672.85
备 安 装 有 构件
备,接受关
限公司
联人劳务
合计 12,500.00 2,500.00 15,000.00 11,672.85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杭氧钢结构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胡正伟
3、注册资本:16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5、公司经营范围:维修、改造、安装:C级起重机械;制造:D1、D2级压
力容器;改造、安装:机电设备;制造、安装:建筑用钢结构,非标设备;设计:
非标设备;维修:机电设备;批发、零售:机电设备备件、材料,建筑五金;服
务:为集团公司提供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杭氧钢结构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38.55%。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203.46万元、净资产3,939.68
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9,061.35万元、净利润614.56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总资产9,459.23万元、净资产4,036.05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
10,413.65万元、净利润596.33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2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
关联方能按约定履约。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基本属非标产品,缺乏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因此
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
展。
2、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基本属
非标产品,缺乏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的
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
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 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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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
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杭氧股份增加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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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一鸣 杨悦阳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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