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独立董事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17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
议案,并就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谨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万里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扬能源公
司”)和万里扬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义乌万里扬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
乌万里扬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
促进万里扬能源公司和义乌万里扬公司的经营发展,万里扬能源公司和义乌万里
扬公司经营稳定,发展前景广阔,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
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万里扬能源公司和义乌万里扬公司向公司提供了
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
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万里扬能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担保额度,
同意公司为义乌万里扬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
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同等条件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黄列群、徐萍平、吕岚
2023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