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独立董事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1-17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
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2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浙江万里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扬能源公司”)是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义乌万里扬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万里扬公司”)是万
里扬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万里扬能源公司主要从事储能电站投资和运营、电
力市场现货交易、电力安全仿真服务等业务,义乌万里扬公司为万里扬能源公司
在浙江省义乌市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的项目建设和运营主体公司。公司为万里
扬能源公司和义乌万里扬公司提供担保,是为解决万里扬能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资金和义乌万里扬公司投资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所需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万
里扬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将拟为下属子
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
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担保有利于万里扬能源公司和义乌万里扬公
司的经营发展,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黄列群、徐萍平、吕岚
2023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