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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高电新: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24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3-21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0,332,08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本次实施的

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 393 号长高电新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彭林
    咨询电话:0731-88585000
    传真电话:0731-88585000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