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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华智能: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因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均未达到对应考
核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共计 1,164.01 万份,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5,170.84
万股。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无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47,094,532 股减少为 1,095,386,132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按
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2 日,9:00-11:30;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联系人:蔡剑平
    4、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5、传真:0591-87767005
    6、邮编:350003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