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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华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03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
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以下简称“福米科技”)拟以自有资金30,000万元投资设立孙公司福
建达米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准),董事
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孙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金额在公司
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的议案》

                                  1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75%股权,以下简称“华冠光电”)

拟以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投资设立孙孙公司福建华米贸易有限公司(暂定

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

孙孙公司相应事宜。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

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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