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宝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
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宝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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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障本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实现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不含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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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四)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
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
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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