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3-034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通知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 2023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 1000 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 1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为 200,115,5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55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200,000,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34%。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4,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四)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为 1,469,9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3%。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 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结果如下: 2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0,032,9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 , 76,4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382%),6,1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87,35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4%);76,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76%);6,1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1%)。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0,032,9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 , 76,4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382%),6,1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87,35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4%);76,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76%);6,1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1%)。 3、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00,032,9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 , 76,4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382%),6,1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87,35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4%);76,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76%);6,1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1%)。 4、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表决结果:200,032,9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 , 76,4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382%),6,1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87,35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4%);76,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76%);6,1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1%)。 5、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00,032,9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 , 76,4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382%),6,1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87,35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4%);76,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76%);6,1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1%)。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00,032,9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 ) , 76,4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382%),6,1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87,35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34%);76,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76%);6,1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1%)。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 表决结果:200,093,7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 , 15,6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78%),6,1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48,15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96%);15,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3%);6,1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