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兴玩具:群兴玩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3-07-26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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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玩具”、
“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股东大会起 60 日内,公司进行权
益的授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但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
的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
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
性股票相同,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00.00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1,872.00 万股的 4.8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2,4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1,872.00 万股
的 3.8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 600.0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1,872.00 万股的 0.97%,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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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
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群
兴玩具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
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66 元/股。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四期解除
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10%、30%、30%、3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在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四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
比例分别为 10%、30%、30%、3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三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A)
解除限售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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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解除限
首次及预留授 2023 年 80% 64%
售期
予的限制性股
第二个解除限
票 2024 年 200% 160%
售期
(若预留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
在公司 2023 年 2025 年 400% 320%
售期
第三季度报告
第四个解除限
披露前授予) 2026 年 600% 480%
售期
预留授予的限 第一个解除限
2024 年 200% 160%
制性股票 售期
(若在公司 第二个解除限
2025 年 400% 320%
2023 年第三季 售期
度报告披露后 第三个解除限
2026 年 600% 480%
授予) 售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剔除偶发性的房产处置收入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 2022 年经审计的剔除偶发性的房产处置收入的营业收入为基数。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与考核期业绩完成度相挂钩,具
体挂钩方式如下: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