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微信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强、吕忆农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
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 2022 年 5 月 16 日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2023 年 6 月 28 日实
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拟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从 6.98 元/股调
整为 6.48 元/股。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个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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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注销第二个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 379.2589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曹薇、邹雪梅为本计划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
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
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79.2589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56,278,085 股变更为 1,152,485,496 股。
注册资本由 1,156,278,085 元人民币变更为 1,152,485,496 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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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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