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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章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23-10-17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3063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章鼓”、“发行人”或“公
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
商”或“光大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20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深证上〔2023〕705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0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
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
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10月17日
(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
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
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23年10月17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
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
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
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不
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10 月 1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
                                     2
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4,3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24,3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7,29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
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
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
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的,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7、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8、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
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债投资风险与
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债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
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
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 2023 年 10 月 13 日(T-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的《山东省章丘
                                     3
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省
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发行提示

    山东章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903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章鼓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93”:
    1、本次共发行 24,3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43.00 万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6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7788 元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每 100 元/张转换为张数,每 1 张(100
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7788 张可转债。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312,00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429,856 张,约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41%。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
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
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598”,配售
简称为“章鼓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

                                    4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
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
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4 、社 会公 众投 资者通 过 深交 所交 易系 统参 加 网上 申购 ,申 购代 码 为
“072598”,申购简称为“章鼓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
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
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
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保荐人(主
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
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5、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6、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10 月 17 日(T
日)。
    7、本次发行的章鼓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章鼓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章鼓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082598”,配售简称为“章
鼓配债”。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7788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
                                      5
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张部分
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
量获配章鼓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
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山东章鼓”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3 年 10 月 17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
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
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
交易日继续进行。
    申购代码为“072598”,申购简称为“章鼓发债”。申购价格为 100 元/张。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
个申购单位,超出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
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有权
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
代为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
                                    6
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
购一经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按每 10 张(1,000
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
中签号码可以认购 10 张章鼓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23 年 10 月 19 日(T+2
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
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3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24,300.00 万元,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
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7,290.00 万元。当包销比
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
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
发行措施,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
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

                                    7
  联系人:陈超
  电话:0531-83250020
2、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人:权益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52523613



                               发行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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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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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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