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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姚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31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上 海 姚 记 科技 股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事
           关 于 公 司 第六 届董事 会第 五次 会议相 关事 项的
                                独 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的相关事项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
权有效期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 相关授
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是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和条件的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并将回购注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
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刚                         陈   琳               江   英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