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吉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7-2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连美吉姆教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2020 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所提到的 2019
年、2020 年期间,公司与关联方 Gym Consulting,LLC 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由于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
俊君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Longsen Ye(叶龙森) 丁瑞玲 冯俊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