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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16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于 2024 年 1 月 2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1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2024 年 1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关联股东、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需对提案 1、提
案 2 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 10 楼仁智股
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00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2.0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          
                  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
    3、有关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 1 及提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
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
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
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
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6、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
16:00;
    7、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 1008 仁智股份办
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 晶、祝思颖;

                                     3
   3、联系电话:0755-8320 0949;
   4、联系传真:0755-8320 3875;
   5、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 1008 仁智股份办
公室;
   6、邮政编码:518000。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6 日




                                   4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9”,投票简称为“仁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1 月 2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5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
人原因不能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
    100                                           
             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1.00     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2.00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
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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