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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6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等发出。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
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温志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温志平先生、陈泽虹
女士回避表决。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尚需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

                                    1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温志平先生、陈泽虹
女士回避表决。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继续延长十二个月,
即延长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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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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