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2023-05-05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3-028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以下简称“原通知”),现对原
通知中“附件二”的部分内容予以补充。本次补充内容不涉及原通知的实质性变
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通知内容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金
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本公司)行使所有属于本人(本公司)作为股东的一切表决权,以投票方式
(赞成/反对/弃权)表决如下决议: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6.00 √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
8.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11.00 √
议案
12.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3.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
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其中一个方框
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
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法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2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二、本次补充内容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金
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本公司)行使所有属于本人(本公司)作为股东的一切表决权,以投票方式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如下决议: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6.00 √
伙)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
7.00 √
情况的议案
8.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11.00 √
证券投资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12.00 √
管理的议案
13.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
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其中一个方框
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
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法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通知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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