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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勤上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梁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监事及
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
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股东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李俊
锋先生、李俊达先生、汤纪元先生、杨阳女士、周国贞先生,董事会提名梁金成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会议同意:公司股东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李萍
女士、公司董事会提名秦弘毅先生、仇登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秦弘毅先生及李萍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
立董事候选人仇登利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
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
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同意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2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俊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 年出生,英国肯特大学
工商管理学士、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东莞市晶腾达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晶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东莞市信达智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市荣景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市禾牧田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北京晶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市晶和城市更新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市宏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钏
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禾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
市盛启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小精灵(天津)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
州校果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正三投
资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李俊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东莞市晶腾达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公司合计 431,625,528 股股票
的表决权,李俊锋先生通过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 410,260,064 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6%。李俊锋先生与
公司董事候选人李俊达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俊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出生,美国南卡罗莱
纳大学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历任东莞市东城新东方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主管;现任东莞市信达智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禾晨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深圳市盛启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理、东莞市
晶丰置业有限公司经理、东莞市晶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办运营部总监兼企划
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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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俊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东莞市晶腾达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公司合计 431,625,528 股股票
的表决权,李俊达先生通过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 21,365,464 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李俊达先生与公
司实际控制人李俊锋先生是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梁金成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 年出生,高中学历,曾
就职于东莞宏运有限公司、东莞祥发有限公司、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威
亮电器有限公司,并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梁金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50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0.4938%,已
全部以表决权委托方式委托给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
金成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 5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98%。梁金成先生是公司股东李旭亮先生及温琦女士的姐夫,除上述情形外,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汤纪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出生,英国伦敦政治
与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英国伦敦城市大学贝叶斯商学院投资管理学硕士研究
生,历任新电英雄(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高级工程总监、乐竞文化传媒(上
海)有限公司资深政府关系经理、上海旷镜博煊科技有限公司资深销售渠道经理、
中国环球公共关系有限公司客户主任,现任北京晶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助
理,上海海伯利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汤纪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4
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杨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
学本科,持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历任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执
业律师、广东仁之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东莞市晶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务经
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信贷客户经理、中建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
专员,现任东莞市晶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杨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周国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生,南开大学法律硕
士研究生,历任广东正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九歌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东莞市广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监事、广东英洪佰顺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广东丰瑞佰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
员会委员、审判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广东环
球电子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
    周国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
   秦弘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陕西三原人,1986 年出生,
经济学学士,曾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资本市场学院上市公司领军人才
班,牛津大学摄政学院全球发展与展望研究院政治-经济-哲学-法律计划,德克萨
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德州环球国际学术工程专业;香港中文大学理学硕士研究生、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科技与创新管理硕士研究生等。拥有多年管理经验。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参加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
书。先后任职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0659)、好利来(中国)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729)等,现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
   秦弘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李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注册会计师。历任兰州商学院会计系教研室主任、讲师、副教授,甘肃中实审计
事务所合伙人,甘肃正昌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
教授,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仇登利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 年出生,吉林大学博士
学历,博士期间主要利用原子力显微镜(AFM)研究有机界面聚集体的聚集形态。
毕业后,留学加拿大和美国多年,继续利用 AFM 研究抗体与细胞表面抗原的相
互作用等。曾任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用科学家,现任布鲁克(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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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有限公司亚太区纳米红外光谱产品经理,负责纳米红外产品的推广和技术支
持。
   独立董事候选人仇登利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
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仇登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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