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勇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8 号)核准, 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独立财务顾 问”)承销,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杨勇等交易对 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550,26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7 元, 并支付 500,000,000 元现金用于购买其持有的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州龙文”)100%股权;同时,公司向李旭亮等配套融资认购方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7,460,31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7 元, 新增股份数量合计 582,010,574 股。2016 年 11 月 17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100014 号)。截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止,杨勇等 9 名交易对象作价出资的股权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已收到该等股权,用于出资的股权价值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0 元; 公 司 向 特 定 投 资 者 实 际 发 行 317,460,314 股 ,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1,799,999,980.38 元,扣除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8,9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1,099,980.38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上市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其实际情 况,制定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 面做了严格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严格按照《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执行。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和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东方投行分别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余额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备注 (万元)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4801013800106630 45.25 活期存款 公司 常平支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4801013800106627 1.32 活期存款 公司 常平支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112301608399 6,735.00 结构性存款 公司 常平支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113701608400 3,265.00 结构性存款 公司 常平支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54140078801400000008 6,316.00 结构性存款 公司 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805880100069571 10,000.00 定期存款 公司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长安支行营业 080010194060000324 26,000.00 结构性存款 公司 部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长安支行营业 080010194060000332 4,000.00 结构性存款 公司 部 合计 56,362.57 - 注: 账号 805880100069571 为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的主账户,表中列示的两 笔 10,000 万元结构性存款对应的临时存单账号分别为:220000085633、220000266506. 三、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 8114801013100106631,用于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 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 8114801013100106631 的专项账户。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东 方投行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户号码为: 19290188000023978,用于“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的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全部转 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注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号码 为 19290188000023978 的专项账户。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与东方投行和广东 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及“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东方投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相关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和“重点城市新增 网点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76,994.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 体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结转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变更“在线教 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将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变更为 9,000.80 万元,缩减后结余的部分资金仍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注销了广东华兴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号码为 806880100015258 的专项账户。并于 2019 年 12 月注销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号码为 8017100000010196 的专 项账户。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终止原募投项目“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 项目”,结余的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闲置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活期账户、定期账户以及用于银行理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7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7,060.8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1,884.7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4,471.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8.84%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2021 年半年度 投资进度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 可使用状态 是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3)=(2)/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 金额(2) 日期 重大变化 (1) 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 是 21,166.80 0 0 0 - - 不适用 否 否 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 是 43,780.00 1,825.40 0 1,825.40 100.00% - 不适用 否 否 目 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 是 54,176.50 0 0 0.04 - - 不适用 否 否 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 是 7,937.50 3,350.69 0 3,350.69 100.00% - 不适用 否 否 支付现金对价 否 50,000.00 50,000.00 0 50,000.00 100.00% - 不适用 否 否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75,343.30 0 79,295.01 105.24% - - - - 待定募投项目 - - 46,541.41 0 0 0%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7,060.80 177,060.80 0 134,471.14 75.95%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177,060.80 177,060.80 0 134,471.14 75.95% - - - - 广州龙文作为一家 K12 个性化 1 对 1 课外辅导企业,其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线下开展教育培训业务。受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教育培训行业尤其是线下教育行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 业受到巨大冲击,广州龙文自 2020 年初以来受到停课、退费以及教学点合规化整改的影响,其培训业务推进缓慢,流动资金紧张。因此,公司现阶段将合规化 的情况和原因 整改和复工复产放在首要位置,“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无法按预期达到可使用状态。综上所述,目前“在线教育 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变化,募投项目可行性显著降低,基于对当前市场状况及未来一段时间内 公司教育培训业务发展的判断,继续投资预计短期内难以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 定终止“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 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7,11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 49.20 万元,报告期内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存储于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账户。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无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无 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收购广州龙文的交易方案,广州龙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公司应使用募集资金向杨勇支付现金对价 5 亿元。广州龙文已于 2016 年 8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进一步保护公司权益,经双方协商确认,公司计划在业绩对赌期内分批向杨勇支付现金对价 5 亿元。2017 年 1 月 17 日,杨勇将限售 股份质押到广州证券,其后受到监管部门告示要求杨勇限期内将其限售股份质押解除。在此期间,公司用于支付杨勇现金对价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处于理财 期间。为避免利息损失,提升公司权益,公司在 2017 年 6 月 21 日先行使用自有资金 1 亿元代杨勇汇入广州证券,用于解除限售股份的质押,作为现金对价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付的一部分。在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使用募集资金 1 亿元汇入广州证券替代之前垫付的自有资金 1 亿元,并在 2017 年 7 月 27 日使 及置换情况 用募集资金账户向杨勇个人支付 0.2 亿元现金对价。2017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杨勇现金对价金额合计为 1.2 亿元。鉴于上述做法形式上类似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 确认的议案》,对公司该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确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 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对该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无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无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进行现金管理或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去向 1、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收购广州龙文教育有限公司项目相关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支付了中介费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共计 290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支付的该部分费用暂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尚未转出。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由于公司在 2022 年度已将原全资子公司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对外转让,因此公司已将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8114801013200230697) 余额转至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8114801013800106630)储存,并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注 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