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3-04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建金森)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74 号],公司已按要求对相关问题 逐项进行认真落实、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年审 会计师)依据相关要求发表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4 亿元, 同比减少 8.32%,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 润”)1,019.20 万元,同比下降 2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702.26 万 元 , 同 比 增 长 166.84%,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74.28 万元,同比下降 153.89%。其中,2022 年第四季度实 现营业收入 1.00 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 57.61%,第四季度实 现净利润 4,412.62 万元。年审会计师将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确 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1 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变动、成本费用变化、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说明 2022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 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差异较大, 且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你公司对各类产品收入的确认政策和依据,说明 你公司四季度产品实际销售情况,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而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 规定,是否存在第四季度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覆盖的审计范围 和获取的审计证据,相关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并对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明确 意见。 (问题一、1)结合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变动、成本费 用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说明 2022 年营业收入、 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 差异较大,且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 17,408.44 18,988.65 -8.3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19.20 1,293.14 -2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02.26 -1,050.74 166.8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4.28 8,303.04 -153.89% (一)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减少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4 亿元,同比减少 8.32%。 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林产品销售 16,633.27 95.55% 18,662.54 98.28% 2 种苗 - 0.00% 2.94 0.02% 3 生物监测及其他服务 583.17 3.35% 186.46 0.98% 4 租赁收入 54.23 0.31% 49.94 0.26% 5 绿化工程 85.44 0.49% - 0.00% 6 碳汇收入 21.31 0.12% 58.16 0.31% 7 其他 31.02 0.18% 28.61 0.15% 合计 17,408.44 100.00% 18,988.65 100.00% 公司近两年林产品销售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立方米、万元 3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序号 树种 单价 单价 数量 销售收入 数量 销售收入 (元) (元) 1 杉原木 4.48 3,321.76 740.68 5.03 4,450.74 884.03 2 杉小径 6.53 4,295.16 657.27 7.27 5,166.59 711.14 3 松原木 6.87 3,279.89 477.66 5.71 2,432.56 425.70 4 松小径 8.44 3,110.82 368.38 7.61 2,440.82 320.70 5 杂原木 2.06 828.26 401.76 2.47 1,118.70 452.82 6 杂小径 3.31 1,232.19 372.46 3.02 996.11 329.89 7 短材、薪材 - 522.26 - - 699.98 - 8 松单板 - 42.92 - - 1,357.04 - 合计 31.69 16,633.26 510.12 31.11 18,662.54 578.51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2 年度木材及林产品销售收入为 1.66 亿元,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 95%以上,与公司上年营业收入构 成基本一致。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中杉木销售量、销售单 价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下游市场景气度降低导致市场需求收缩。 公司下游客户采购杉木目的基于杉木木制品出口订单需求的居 多,因国际贸易形势影响下游客户订单减少,导致其对杉木采购 需求量下降,杉木价格也整体有所下滑。同时,公司 2022 年度 松单板销售大幅减少,原因系 2022 年度为节约管理成本、提高 技术人员使用效率,公司采取了松木木材旋切设备整体外租及与 设备租赁客户进行松木购销的业务形式并进行监督、指导。从收 4 入体现形式上从松单板销售调整为松木销售即公司提供松单板 的原材料。 公司专注于森林培育营造,森林保有管护,实现从单纯经营 木材到经营森林生态系统的转变,长期致力于森林的生态性、经 济性和社会性的协调发展,在科学经营森林的同时,逐步向碳产 业和林业科技服务等绿色经济转型,打造森林产品丰富、业务结 构合理、研发创新能力较强的现代林业企业。公司 2022 年营业 收入同比减少 8.32%,短期的市场需求变化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开 展影响不大。公司目前拥有森林资源面积近 80 万亩,木材蓄积 量超 700 万立方米,未采伐的木材(活立木)始终保持生长,为 公司的持续经营垫定坚实基础。 (二)本报告期,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 比减少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 利润”)1,019.20 万元,同比下降 21.18%。主要原因包括:本年 度收入减少导致毛利额减少;本年度依据当地市场薪酬水平对公 司员工进行了适当调薪,导致管理费用增加;公司本年度对外收 购森林资源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导致财务 费用增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增 加。以上事项累加导致本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下降幅度超过 收入下降幅度。 上述相关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5 单位:万元 变动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金额 比率 营业收入 17,408.44 18,988.65 -1,580.21 -8.32% 营业成本 8,109.72 9,458.35 -1,348.63 -14.26% 毛利额 9,298.72 9,530.30 -231.58 -2.43% 管理费用 5,125.44 4,712.79 412.65 8.76% 财务费用 5,351.11 5,085.41 265.70 5.2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47.16 -373.96 -773.20 206.76% (三)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增加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702.26 万元,同比增加 1,753 万元,上升 166.83%。扣非后净利润变动方向及幅度与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变动方向及幅度差异较大,主要系本报告期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并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同类业务的处 理变化、获取补助的法规依据及计算标准,对与生产经营活动的 相关性、持续性进行分析后,将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 关、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可持续获取的林业相关政 府补助计入经常性损益;2021 年及以前均披露为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近两年与林业相关的政府补助,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6 补助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各项森林改造补助 1,935.60 855.59 森林碳汇能力 60.23 18.94 提升补助 国家储备林补助 668.32 520.00 生态公益林 103.45 408.31 补偿基金 天然林停伐补助 667.13 560.98 合计 3,434.73 2,363.83 2021 年度,表格所列林业相关政府补助项目计入非经常性 损益;2022 年度,公司将上述补助项目共计 3,434.73 万元,计 入经常性损益,具体原因及依据如下。 1.公司主营森林培育营造、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 林业相关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2.林业相关政府补助系各级林业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森林法》、财政部及林草局发布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 办法》、发改委发布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 资专项管理办法》、《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中共中 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 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 林草局发布的《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 金拨付对象、拨付依据等下拨补助资金。该类补助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且系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7 3.结合以上法律法规的期限及近 5 年以来该类补助的获取情 况,作出可以持续享受和获取的判断。 综上,公司所获取的与林业相关的政府补助符合《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所规 定的“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计入经常性损益具 有合理性。 (四)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 同比减少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4.28 万 元,同比下降 153.89%。主要原因包括:本报告期公司部分林木 资产转让业务货款未能回笼,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流入减少;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系公司对外收购森林资源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所致。 (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属纯森林资源培育型上市公司,相较其他林业上市公司 运营模式有所不同,公司与其他林业上市公司可比性不强。其他 林业上市公司运营模式大致如下:①林板一体化经营模式,即上 市公司拥有或控制森林资源,为其下游林板生产提供原料;②林 纸一体化经营模式,即上市公司拥有或控制森林资源,为其下游 造纸产业提供原料;③林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经营模式,即上 市公司拥有或控制森林资源,为其下游林板或林化品产业提供原 8 料。 综上,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虽差异较大且变动方向 不一致,但具备合理性。 (问题一、2)结合你公司对各类产品收入的确认政策和依 据,说明你公司四季度产品实际销售情况,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 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第四季度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本报告期,公司第四季度收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第四季度收入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四季度 林产品销售 9,569.14 生物监测及其他服务 378.47 其他 81.78 合计 10,029.39 占全年收入比重 57.61% 公司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每年上半年为 雨季,时常下雨。公司森林资源分布山地或丘陵中,伐区木材生 产是露天作业,雨天无法作业,雨后数天,集材道路未达到安全 9 生产条件也同样无法作业。上半年又受春节等节假日多及春耕影 响,公司木材采伐工程中施工方雇佣部分劳动力存在招工较难的 现象。因此公司结合各季度的天气状况、预测施工方用工情况及 年度生产目标制定生产计划中,历年来上半年采伐量、销量均少。 而公司经营区下半年天气好,雨水少,气候适宜,适合木材生产, 因此公司下半年经营业绩通常好于上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 (二)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木材销售及林木资产转让,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制定收入确认政策,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情 况如下: 1.木材销售 (1)招标形式:中标人在向本公司预缴木材款后,由公司 向将乐县林业局办理采伐证,凭证采伐。公司对采伐后的木材依 据合同收款情况或由木材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同时公司将木材移 交中标人并获取中标人确认,公司根据检尺码单向客户开具结算 单和发票,以检尺码单开具日期确认销售收入。 (2)零售形式:由公司向将乐县林业局办理采伐证,凭证 采伐。公司对采伐后的木材由木材检验单位进行检验,经检验后 开具检尺码单交付客户,同时公司将木材移交客户并获取客户确 认,本公司根据检尺码单向客户开具结算单和发票,以客户收货 并验收确认的日期确认销售收入。 2.林木资产转让 10 签订林木资产转让合同后,公司将林木资产林权证移交对方, 同时双方进行协作并将转让经营区的林木资产所有权、林木经营 权、林地使用权全部移交对方,完成资产交割后由对方进行经营 管护,且转让款已收或预计可以收回时确认相关林木资产转让收 入。 (三)公司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情形,亦不存在跨期确认收 入情形,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业绩明显好于上半年为固有的 行业特征,主要由前述原因共同所致,公司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 调节利润情形。同时,公司的收入确认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相关的会计处理正确且前后期保持一致,不存在跨期确认 收入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覆盖的审计范围 和获取的审计证据,相关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并对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明确 意见。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针对公司营业收入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主营业务收入相关内部控制设计 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询问管理层公司的业务环境是否发生变化,获取最新 11 的林业政策,复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检查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评价主 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 ①对于木材销售业务,包括中标台账、木材销售合同、检 尺码单、木材销售货款结算单、发票及银行回单等; ②对于林木资产出让业务,包括林木资产转让合同、林木 资产林权证移交清单、发票及银行回单等; 4、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对于重大以及新增重要 客户的销售收入实施函证程序,并进行访谈;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交易,核对至销售 合同、检尺码单、木材销售货款结算单、林权证移交清单、银 行回单、发票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 当的会计期间; 6、分析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向管理层了解 木材销售及林木资产出让等主营业务销售价格的确定依据,复 核木材销售及林木资产出让等主营业务销售价格的公允性及 结转成本的准确性。 (二)审计程序覆盖的审计范围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1、审计程序覆盖的审计范围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执行审计程序覆盖的审计 范围,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2 项 目 2022 年度营业收入金额 检查金额 检查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6,794.61 15,928.60 94.84 其中:木材销售 9,071.51 8,216.87 90.58 林木资产转让 7,518.82 7,518.82 100.00 松单板销售 42.93 42.93 100.00 碳汇收入 161.36 149.97 92.95 其他业务收入: 6,138,312.82 5,692,124.10 92.73 合 计 174,084,409.11 164,978,081.68 94.77 2、获取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公司营业收入的性质分别获取相关的审计证据,具 体如下: 针对木材销售业务,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有中标台账、木 材销售合同、检尺码单、木材销售货款结算单、发票及银行回 单等; 针对林木资产出让业务,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有林木资产 转让合同、林木资产林权证移交清单、发票及银行回单等。 除上述从公司获取的内部审计证据外,我们获取的重要外 部证据主要有外部客户的询证函回函原件、经外部客户签字盖 章确认的访谈记录等。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我们对公司的营业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有效、审计程序覆 盖的审计范围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13 问题二、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149,160.81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0.00 万元,账面金额 149,160.8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77.76%。2022 年存货周转率为 5%。年审会 计师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消耗性生物资产 的具体内容; (2)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与 成本之间的对比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 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你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盘点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盘点程序、盘点方法、盘点时间、数量、结果及其准确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进行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存货所执行的盘点和其他审计程序情 况。 (问题二、1)说明报告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消耗性 生物资产的具体内容。 【公司回复】 本报告期末,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消耗性生物资产具 体内容,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14 存货跌价准 账面价值 备或合同履 项目 账面余额 约成本减值 金额 占比 准备 辅助 原材料 4.99 - 4.99 0.00% 生产材料 库存商品 木材 62.43 - 62.43 0.05% 消耗性生物资产 149,093.39 - 149,093.39 99.95% 合计 149,160.81 - 149,160.81 100.00% 1.公司库存商品的具体内容 公司库存商品 62.43 万元,系公司木材零售方式下的零星少 量木材堆放于公司货场(楞场)。 2.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具体内容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余额 149,093.39 万元、占比 99.95%,为林木资产及少量绿化苗木等资产。其中,林木资产主 要为杉木、马尾松及部分阔叶树种。 林木种植业的行业特殊性使得公司存货余额大。第一,生产 周期长。用材林需达到规定年限才能主伐,其中杉木为21年(及 以上)、马尾松26年(及以上)、阔叶树31年(及以上)。由于 用材林生产周期长,因此公司必须手握大量存货以实现持续经营。 第二,盈利模式。在生物资产成本计量模式下,林木种植业存货 的价值,目前更多体现在森林蓄积量及其变化。林木种植业企业 注重对森林的抚育及管护促进林分质量增长,即森林生长增殖获 益,此外公司不断寻求从单纯经营木材到经营森林生态系统的转 15 变,其盈利模式重在林木资源的增多,因此成本计量模式下的生 物资产余额未必反应企业林木资源增多的价值。 (问题二、2)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相关存货可变 现净值与成本之间的对比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未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及具体过程,具体如下: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存货跌价准备的 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 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 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 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 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 16 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 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 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 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 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 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过程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有木材销售及林木资产转让两 种类型。因此,公司在存货跌价测试过程中,也从木材销售和林 木资产转让两种模式进行测试。 假设公司存货均以木材销售形式实现收入,公司按各个行政 村测试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情况,公司将各个行政村的消耗性生 物资产账面金额与期末可变现净值对比,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 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可变现净值 =木材不含税销售平均单价*材积-预计进一步发生的采伐人员的 工资、规划设计费、道路补偿费、安全责任险-主要相关税费。 假设公司存货均以林木资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实现收入,公司 按各个行政村测试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情况,公司将各个行政村 的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金额与期末可变现净值对比,存货成本高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其中: 17 可变现净值=各行政村林木资产设计出材量*林木资产出让的预 计售价-主要相关税费。 3.公司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的对比情况 公司根据前述所列的两种销售模式,参考近三年的平均木材 出材率及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木材均价,预计期末存货可变现净 值 56 亿左右;从林木资产转让模式方式测算,参考林木资产转 让时的评估作价依据,预计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 38 亿左右。两 种测算方式下,公司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均显著高于存货成本, 因此公司期末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问题二、3)说明你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盘点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盘点程序、盘点方法、盘点时间、数量、结果及其 准确性。 【公司回复】 公司每年末对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盘点。公司消耗性生 物资产采取的盘点方法是对公司森林资源按资源分布情况随机 抽取行政村观察及监盘,抽取林地面积达公司森林资源总体面积 的 30%左右。盘点程序主要如下:编制盘点计划;确定盘点参与 人;确定盘点路线;取得需盘点的账载森林资源的相关数据以及 相关林权信息、森林资源更新信息;现场查看消耗性生物资产实 际状态,并根据不同情况通过与遥感地形图、对坡观察、利用已 有资料、目视判定与仪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盘点,关注林地存续 18 状况及采伐面积或更新造林、幼林抚育的面积或自然灾害和人为 破坏面积或发生林地林权纠纷的林地面积;确认是否账实相符、 账权相符。盘点完毕后所有参盘人员在文件签字存档,最终整体 统计汇总出盘点情况和结果。 森林资源(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盘点,目的是查清森林、 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和分布状况,将森林、林地 的数量和质量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块(小班),以满足森林经营方 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的需要。因存货盘点调查工 作量大,将公司全部森林资源分三年进行现场调查,为了保持调 查成果的时效性,在盘点期内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小班数据的采 集方式一般以外业调查为主及二类调查数据库数据相结合进行 对比,保证盘点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发挥二类调查数据的最大 作用。 我国木材采伐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是规模化的森林可持 续经营的限额独立编制单位。公司森林采伐限额通过“两上两下” 报批制度,最后由国务院明确并逐级下达至公司。林木主管部门 严格根据公司采伐限额审批办理采伐证,公司不存在超限额采伐 或滥伐行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盗伐林木达到一定数量(二立方木 及以上)即可定罪量刑,此举进一步保证了公司森林资源资产不 被侵害。 公司近年来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盘点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 19 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进行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存货所执行的盘点和其他审计程 序情况。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1、我们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执行的审计程序 主要包括: (1)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的合理性及一贯性,了 解和评价管理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 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对存货实施监盘,实地查看存货状况,关注存货毁 损、火灾、盗砍等是否被有效识别;在公司盘点的基础上进行 抽样监盘,近三年存货抽盘比例分别为 23.43%、23.73%、20.85%, 同时每年末对当期砍伐的林地进行抽查,比较木材产出量与林 权清册(小班一览表)记录的存货蓄积量乘以预计出材率是否 存在大额偏差,复核期末林权清册所记录的蓄积量是否根据林 业局发布的小班因子数据形成。 (3)获取并复核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基础数据,包括预计 售价、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及材积、出材量等,分析复核相关 数据的准确性,具体如下: ①复核林木资产的预计售价,分析比对前后年度林木资产 20 的售价波动情况。 ②复核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主要为人工成本)、 费用(主要包含按销售数量计提的规划设计费、道路使用费、 安全责任险等)及相关税费是否完整、准确。 (4)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检查是否符合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并检查计算准确性; 2、除以上程序,我们对公司存货执行的其他审计程序及 获取的审计证据还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 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本期存货明细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询问 管理层本期存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本期新增的存货明细表: ①对于外购增加的林木资产,检查林木资产转让合同、银 行付款单据、林权价值评估报告或评估表以及变更后的林权证 原件,并结合以前年度对外购林木资产交易金额及主要合同条 款的函证程序,核实外购林木资产的交易是否真实、入账时点 是否及时、入账金额是否准确; ②对于公司抚育增加的林木资产,了解公司各树种郁闭度 的确定及郁闭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检查公 司郁闭前后发生的林木支出的归集是否正确,资本化、费用化 处理是否恰当合理; 21 (4)获取本期减少的存货明细表,执行存货发出计价测 试,核实公司结转的营业成本数量、金额是否准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 变现净值确定的依据合理,相关参数运用准确,公司存货跌价 准备计算准确、充分。 问题三、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73 亿元,同比增长 93.76%,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 2,109.57 万元, 计提比例 12.19%。 请你公司: (1)结合收入确认、信用政策、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等, 说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2)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涉及的 客户名称及其近三年与你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或资金往来,并结 合信用政策、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激进的 赊销方式增加营业收入的情形; (3)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三、1)结合收入确认、信用政策、报告期内业务开 22 展情况等,说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如问题一的回复,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木材销售 及林木资产转让,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收入确认政 策。公司根据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销售客户信誉及综合实力, 与客户的磋商确定付款方式,同时针对客户信誉度、考量业主综 合实力情况、行业地位、历史业绩、财务状况、销售预测、历史 回款表现、客户性质等情况,公司适当考虑并给予一定的信用额 度和账期进行结算。2022 年度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 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与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的林木资产 转让业务货款尚未收回。 (问题三、2)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 款涉及的客户名称及其近三年与你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或资金 往来,并结合信用政策、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 通过激进的赊销方式增加营业收入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 2022 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列示 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 截止 2023 应收账款 账款期 坏账准备 年 6 月 19 日 客户名称 账龄情况 期末余额 末余额 期末余额 的期后回 比例 款情况 23 ①1 年以内: 7,518.82 万元; 将乐县金山林场 ②1-2 年: 14,386.05 83.16% 1,222.15 5,400.00 有限公司 6,468.52 万元; ③3-4 年: 398.71 万元。 福建省林业生产 690.90 3.99% 552.72 4-5 年 - 力促进中心 将乐县劲林贸易 292.22 1.69% 14.61 1 年以内 106.09 有限公司 福建省清青园木 181.18 1.05% 9.06 1 年以内 161.31 业有限公司 将乐县金烨建筑 174.04 1.01% 8.70 1 年以内 174.04 材料有限公司 小计 15,724.39 90.90% 1,807.24 - 5,841.44 公司与上述客户近三年发生的交易或资金往来情况,如下所 示: 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余额 销售金额 回款金额 期末余额 2022 年度 6,867.23 7,518.82 - 14,386.05 2021 年度 4,368.77 9,226.49 6,728.00 6,867.23 2020 年度 1,529.10 9,728.89 6,889.22 4,368.77 注: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系林木资产转让业务客户。2022 年度 由于林权的转权手续办理滞后,金山林场未能及时获取银行抵押借款,导致未能及时 支付货款。除上述交易外,2022 年上半年,公司计划向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购买 生产经营所需房屋并预付 1,500 万元,后因交易取消相应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收回。 24 福建省林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余额 销售金额 回款金额 期末余额 2022 年度 844.45 - 153.55 690.90 2021 年度 926.77 - 82.32 844.45 2020 年度 1,148.87 - 222.1 926.77 注:福建省林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性质为事业单位,系公司林业技术服务业务客户。 将乐县劲林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余额 销售金额 回款金额 期末余额 2022 年度 0.00 504.91 212.69 292.22 2021 年度 - - - - 2020 年度 - - - - 注:将乐县劲林贸易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系公司木材销售客户。 福建省清青园木业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余额 销售金额 回款金额 期末余额 2022 年度 250.75 104.76 174.33 181.18 2021 年度 550.25 637.50 937.00 250.75 2020 年度 - 1,163.68 613.43 550.25 注:福建省清青园木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木材销售客户。 将乐县金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5 年度 期初余额 销售金额 回款金额 期末余额 2022 年度 - 243.06 69.02 174.04 2021 年度 - - - - 2020 年度 - - - - 注:将乐县金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系公司木材销售客户。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其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化根据双方业务开展情况而变动。截止 2023 年 6 月 19 日,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的期后回款占其上年末 应收款的 37.54%、将乐县劲林贸易有限公司的期后回款占其上 年末应收款的 36.58%、福建省清青园木业有限公司的期后回款 上年末应收款的 89.03%、将乐县金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期后 回款占上年末应收款的 100%。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 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化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与公司的主营 业务相符且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通过激进的赊销方式增加营 业收入的情形。 (问题三、3)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 充分性。 【公司回复】 如前所述,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事业单 位,受该类客户资金支付安排及流程的影响,款项回收期相对较 长,但恶意拖欠的可能性小。 26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进 行减值评估,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以组合 2: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为主,公 司根据账龄评估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1 年以内计提 5%,1-2 年计提 10%,2-3 年计提 30%,3-4 年计提 50%,4-5 年计提 80%, 5 年以上计提 100%,期末已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公司客户信用质量相对稳定,预期收回风险较低,同时,公 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回笼和风险控制,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账款 占用资金的时间。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关键内部 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政策,评估管理层 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 3、检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涉及的 客户名称、工商信息、期末余额、形成时间、账龄结构、款项 27 性质、信用政策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等,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的计 量模型,评估模型中重大假设和关键参数的合理性以及信用风 险组合划分的恰当性,评估管理层对于该项客户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四、年报显示,你公司综合毛利率 53.84%,同比上升 3.41%,其中,杉原木、杉小径、松原木和松小径的毛利率分别 为 67.00%、62.67%、46.72%和 41.64%。 请你公司结合产品特性、收入构成、成本投入等因素,说明 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你公司为稳定产品毛利率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如有)。 【公司回复】 如问题一、2 之回复,公司 2022 年度主营收入主要是木材 销售及林木资产转让业务(即不砍伐原木直接销售),上述业务 实质上均为林木资源销售。2022 年度公司林木资源销售以杉原 木、杉小径、松原木、松小径为主,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80.45%。 本报告期,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林产品毛利率 及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28 林业 53.84% 3.41% 分产品 杉原木 67.00% -3.01% 杉小径 62.67% 2.96% 松原木 46.72% -2.68% 松小径 41.64% 2.69% 公司林木资源销售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生产工资(林木资产 转让业务不涉及)、林价款(集体拨交林地使用费)及活立木成 本。近两年平均生产工资和林价款较为稳定,影响公司毛利率的 主要因素为活立木成本。 公司林木资源存货按其坐落的行政村进行分类计量,当林木 资源销售时,以所在行政村活立木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进行计算。 不同行政村的活立木单位成本不同使得在林木资源销售过程中 的综合毛利率有所变化,如该行政村大部分林木资产属自行营造 或公司取得该村林木资产时间较早的(历史采购成本较低),则 销售毛利率较高;如该行政村少有林木资产属自行营造或公司自 行营造占比不高或公司取得该村林木资产时间较近的,则销售毛 利率一般较低。公司年初制定的生产计划的同时,结合市场行情 变化及预测情况进行经营计划适时调整,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滚 动调整,以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为目标。 问题五、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 29 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52.67%。 请你公司: (1)提供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名称,说明向上述客户销 售的具体产品,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 请说明变化的原因; (2)核查说明相关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 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前五名客户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匹配,如 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五、1)提供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名称,说明向上 述客户销售的具体产品,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原因。 【公司回复】 (一)公司近三年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名称 产品类别 交易金额 1 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 林木资产转让 7,518.82 2022 年度 2 福建霖居源林业有限公司 木材销售 561.70 3 将乐丰茂木业有限公司 木材销售 552.60 30 4 将乐县劲林贸易有限公司 木材销售 536.33 5 将乐县万安盛发木制品厂 木材销售 530.20 小计 9,699.65 1 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 林木资产转让 9,035.14 2 福建霖居源林业有限公司 木材销售 1,115.22 2021 年度 3 福建省栩利木业有限公司 木材销售 885.97 4 福建省清青园木业有限公司 木材销售 573.16 5 将乐县惠升林业有限公司 木材销售 551.29 小计 12,160.79 1 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 林木资产转让 9,556.47 2 叶立雄 木材销售 988.64 2020 年度 3 福建省清青园木业有限公司 木材销售 926.57 4 三明市惠达贸易有限公司 松单板销售 500.76 5 福建省薪火源生物燃料有限公司 木材销售 325.13 小计 12,297.56 公司林木资源销售方式主要采取木材销售及林木资产转让 (即不砍伐原木直接销售)等。其中,木材销售主要采取公开招 标模式,林木资产转让业务主要采取邀约及主动洽谈寻求商机相 结合等模式。在木材公开招标模式下,公司客户相对随机且具有 一定的变化性,双方合作关系的持续性需结合公司自身产品情况 及客户未来需求确定;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近三年 林木资产转让的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在维护好现 31 有客户业务关系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新客户,进一步降低对主要 客户的依赖风险。 (问题五、2)核查说明相关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 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公司回复】 经核查,公司2022年上述前五名客户与公司、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 系。 其中,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与公司受 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实际控制人均为将乐县财政局。此 外,金山公司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文强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周 文刚系兄弟关系,周文强于 2019 年 09 月中旬经将乐县国资部门 任命为金山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不再担 任上述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6.3.4 条的规定,金山公司不作为公司关联方。此外,公司董事 兼总经理周文刚从未持有公司股票和金山公司股权,金山公司原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文强从未持有公司股票和金山公司股权;公 司与金山公司的交易系周文强在金山公司任职前即开始开展的 业务,周文强原任职职务未对公司与金山公司开展交易产生实质 32 性影响。公司与金山公司交易的相关协议的内容、定价机制等重 要合同条款自 2017 年订立至今未发生实质变化。 (问题五、3)前五名客户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 匹配,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 2022 年度前五名客户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已 在上述回复中列示。公司 2022 年度前五名客户与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前五名不完全匹配,主要系公司根据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 销售客户信誉及综合实力,与客户的磋商确定付款方式。公司在 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回笼方面执行相对严格。一般招标形式下的 木材销售以预收货款为主,零售形式下的木材销售和林木资产转 让业务则针对客户信誉度、考量业主综合实力情况、行业地位、 历史业绩、财务状况、销售预测、历史回款表现、客户性质等情 况,适当考虑并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和账期进行结算。此外,受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支付安排及流程的影响,该类客户的款 项回收期相对较长。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1、询问管理层公司与前五名客户的业务开展情况及交易 33 情况; 2、对比分析公司近三年主要客户的变化情况,分析变化 的主要原因; 3、查询工商信息,并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及访谈。 将前五名客户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清单 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利益倾斜 的关系; 4、对比分析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 的匹配情况,核实不完全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前五名客户业务交易真实;公司木材公开招标模 式下,因具有随机性,近三年主要客户存在一定的变化性。公 司林木资产转让业务下,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五名客户和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 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不完全匹配, 但具备合理性。 问题六、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 34 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94.75%。 请你公司: (1)提供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说明向上述供应 商采购的具体产品,分析与 2020 年和 2021 年相比的变动情况, 说明主要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是否 存在供应商过于集中的风险; (2)核查说明你公司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以及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3)前五名供应商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匹配, 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六、1)提供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说明向 上述供应商采购的具体产品,分析与 2020 年和 2021 年相比的变 动情况,说明主要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在此基础上说明你 公司是否存在供应商过于集中的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均系公司对外收购森林资源产生。森林资 源的供应商不同于其它行业供应商的产品持续性,除个别从事林 业行业企业及个人外,其他企业或个人拥有的森林资源是相对有 35 限的,这类供应不具持续性。公司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 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采购类型 采购金额 将乐金晟林权收储有限公司 林木资源收购 3,600.00 将乐县馨雅贸易有限公司 林木资源收购 1,750.00 将乐县万山林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林木资源收购 980.00 2022 年度 陈智存 林木资源收购 416.73 将乐县万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林木资源收购 350.00 小计 7,096.73 肖生梅 林木资源收购 829.32 李小荣 林木资源收购 274.50 将乐县馨雅贸易有限公司 林木资源收购 210.37 2021 年度 将乐县万山林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林木资源收购 200.00 吁章发 林木资源收购 160.00 小计 1,674.18 将乐县天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林木资源收购 3,941.99 将乐县馨雅贸易有限公司 林木资源收购 2,100.00 将乐县华富投资有限公司 林木资源收购 1,500.04 2020 年度 将乐县万全乡上华村民委员会 林木资源收购 1,470.92 徐娟 林木资源收购 977.08 小计 9,990.03 36 公司森林资源的增加除依靠公司自主造林、自主培育即指公 司在迹地、荒山上自行造林并自行培育外,公司择优收购与公司 经营区相连或集中连片的林木资源。而集中收购同一业主下规模 较大的森林相对更加便捷、更加高效,同时能更好的确保资源管 理、获得较大的经营规模效益。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与 业主洽谈,双向选择,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且其定价公允, 立足于双方共赢。公司对上述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问题六、2)核查说明你公司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以及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 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公司回复】 经核查,上述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问题六、3)前五名供应商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 否匹配,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37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类型 期末余额 1 将乐县大源乡西田村民委员会 林木资源收购 270.48 2 将乐县国营苗圃 苗木采购 138.70 3 将乐丰茂木业有限公司 木材生产 117.47 4 福建省国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林业技术服务 112.12 5 将乐县大源由生林木资源开发服务社 木材生产 111.31 合计 750.08 公司 2022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已在上述回复中列示,采购类 型均为林木资源收购。公司 2022 年度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亦均 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上述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产生主要系 公司依据相关交易进程相应确认应付账款,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 与各供应商尚未到达双方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公司出于战略发 展考虑,进行林木资源的收储时,一般设置付款条件且分阶段的 付款,在相关林木资产完成移交手续后付清林木资源收购款。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的主要程序: 1、询问管理层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的业务开展情况及交 易情况; 2、对比分析公司近三年主要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分析变 化的主要原因,检查是否存在供应商过于集中的风险; 38 3、检查与采购交易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检查前五名供应 商相关的采购合同、银行付款单据、变更前后的林权证以及期 后付款情况,核实交易的真实性; 4、对前五名供应商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期末余额、 交易金额、交易事项、林权办理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林木产权是否存在纠纷等; 5、查询工商信息,将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清单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6、对比分析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 名的匹配情况,核实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的业务交易真实,林木资源收购 的特殊性导致近三年公司主要供应商存在一定变化,公司对供 应商的依赖性低; 2、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 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不完全 匹配,但具备合理性。 39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