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浙江 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于 2023 年半年度内以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 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2023 年半年度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独立董事:徐晋诚、林逸、龚俊杰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