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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一: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02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3-13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 通过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系 统和 互联网 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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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5 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
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院 11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以上内容的审议将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议案 3、4 需要以特别决议
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2
       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
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
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7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
00;
       5.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院 11 号楼 6 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
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晓峰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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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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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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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3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院 11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
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
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
公司、本人)承担。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审议事项                  该列打勾
编码                                                         意   对    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
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6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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